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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 满洲青年义勇军斗争纲领和组织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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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9: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7年04月23日

  一、建立一切反日青年的反日统一战线,反对共同的仇敌——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满洲国”政府。
  青年群众自动武装起来,参加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满洲,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一切财产,为满洲及全中国的独立与解放而斗争。
  二、拥护满洲人民革命军,和一切彻底抗日的军队。
  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义勇军和一切反日队伍,替义勇军募捐,组织交通队,侦探队,输运队,扰乱日本帝国主义军事后防,征调队员及青年群众到反日队伍中去。
  三、与一切真正彻底抗日的军队,完全一致合作,作战时并受其统一的指挥。对其他武装队伍,在下列条件下,愿意建立反日的战斗协定。
  (一)不投降日本帝国主义,坚持对日作战。
  (二)不压迫群众,给与青年群众及一切民众集会结社等一切自由。
  (三)准许青年群众自动武装起来,组织青年义勇军。
  四、拥护由一切反日民众选举的反日的民众政府,并受其指导。
  五、反对重分世界掠夺殖民地、瓜分中国的帝国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
  六、联合苏联,因为它是帮助中国及一切弱小民族独立解放,与中国民族完全平等,反帝国主义,及世界革命的大本营。
  七、反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保护中国革命,为中国的独立与领土的完整而斗争。
  八、反对牺牲中国民族利益,出卖满洲、热河、华北,摧残革命青年,不援助满洲义勇军,并且消灭义勇军摧残反帝运动的国民党。
  九、反对一切亲日妥协投降,出卖义勇军战斗员、出卖反日战争的反动领袖,号召武装兄弟起来加以逮捕,组织革命民众法庭裁判。万一在本军亦偶有如此不肖领袖,本军队员应按同样办法积极对付。
  十、拥护朝鲜及一切弱小民族(如印度,安南,台湾等)的独立与解放,保护外蒙古平民共和国。
  中、韩、蒙被压迫青年一致联合起来,反对共同的仇敌——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赞助组织韩国及蒙古单独的青年义勇军,并建立中韩蒙联合抗日青年义勇军。
  十一、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屠杀青年,抢夺土地,强奸青年妇女,强施奴隶教育(“王道教育”、强迫受日语、改订课本等)及一切暴行。
  十二、抵制日货,检查和没收日货,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财产分给穷苦群众,特别是失业工人及难民灾民。
  十三、号召日本青年士兵,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与中国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实现日本工农劳动群众的解放。
  十四、满洲青年义勇军,特别致力于保护青年群众的利益与解放。
  保护青年的独立斗争,及青年群众组织,争取青年集会、结社、示威、罢工等一切自由,保护罢工及抗捐抗税的斗争,特别是青年的单独斗争,募捐援助失业工人、难民、灾民。
  十五、满洲青年义勇军,不分民族界限,不分信仰,不分籍贯及性别,欢迎一切反日的青年群众加入,并欢迎反日的青年军官、警察参加。但无情反对一切甘心作日本帝国主义走狗的分子,并夺取和解除其武装。
  十六、本纲领目一九三三年“五卅”惨案纪念日颁布执行。
  (一)定名:满洲青年义勇军。但必要时亦可采取其他类似名称。
  (二)性质:是满洲一切青年反日民众(工、农、兵士、学生、贫民、苦力、店员、手工业者、知识分子等等)自动武装起来,形成反日统一战线,驱逐日本帝国主义,为满洲及全中国的独立与解放而斗争,并特别保护青年群众本身利益的战斗组织,同时是满洲人民革命军及革命义勇军的后备队,要担负创造人民革命军的责任。
  (三)加入资格:不分民族界限,不分信仰,不分籍贯及性别,凡决心抗日,接受本军斗争纲领,积极参加反日战斗的一切反日青年均得加入。
  (四)年龄:以十六岁至二十三岁为标准。
  (五)誓辞:凡队员加入时,必举行宣誓典礼(单个或集体举行均可)。本誓词如下: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推翻“满洲国”政府!
  团结反日民众!
  完成民族解放!
  保护青年利益!
  建立民众政府!
  不怕死!
  不投降!
  (六)组织系统:以“小队”为基本单位(按工厂、农村、学校、街道等组织),小队以上为支队、中队、大队;两小队为一支队,两支队为一中队,两中队为一大队。
  全县若有两个大队以上,成立县总队,各县联合成为×××区域联合指挥部。
  (七)指挥系统:一律采取队长制。自小队以上设正副队长各一人,另设政治指导员一人,由正副队长及政治指导员组织各级“队部”。
  各级队部须按期开会,为各该队指导机关。各该队长根据队部决议,领导所属队员与部队,在战斗及行动时,有指挥的全权,但对队部完全负责。
  县总队部及××区域联合指挥的组织详细办法,得按本大纲总的精神酌量扩充之。
  (八)队长及政治指导〔员〕的产生:各级队长一律由队员选举之。但上级队部有提议下级队长由某人担任,征求同意,及在必要时指派下级队长之权。
  政治指导员聘请,或由上级任命之。
  (九)旗帜及符号:本军旗帜为白字大红旗,上书“满洲青年义勇军”。队员一律以白字红袖章为符号,上书“不怕死”“不投降”六字。
  (十)与反日队伍及一切革命团体关系:对于一切彻底抗日的军队,采取联合共同行动,作战时受其指挥,并要求其帮助军事训练及指导。但对假借抗日名义实行投降妥协者,完全不在此例。本军与其他一切反日革命团体,特别是青年团建立兄弟互助的关系。
  (十一)训练:训练方式:(1)操演及军事演习,(2)会议。军事训练由各级队长统率之,并聘请军事教练员帮助一切。关于队员的政治教育训练及一切青年政治工作均由政治指导员负责主持之。各队均应举行经常的严格训练,充实日常生活与工作。
  (十二)武器:本军武装为棍、棒、梭标、大刀、土炮等旧式武器,一直到新式的长枪、匣子、机关枪、手榴弹等。本军武器来源,除集合各队员自有的以外,则夺取日本帝国主义及“满洲国”军队以及一切日本走狗的。
  (十三)给养:本军给养的来源:(1)反日民众的捐助,(2)没收和夺取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财产。
  (十四)存在形式:本军根据客观环境充分争取公开存在与活动。但在日本帝国主义直接的反动统治地点,则采取秘密或半公开方式。
  (十五)纪律:反对破坏反日的斗争,妨害反日民众利益及破坏本军组织的一切行为。同时纠正一切怠工、消极、不遵守纪律的错误。对违反纪律之队员甚至队长及政治指导员等,按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下列处分办法:
  (1)劝告,(2)警戒,(3)停职查看,(4)开除军籍。
  但对有勾结日本帝国主义等反革命行为者不在此例。
  (十六)奖励:对于英勇作战及一切有功绩的队员及负责任者,按情形分别予以下列各种性质奖励:
  (1)物品奖励,(2)名誉奖励(勋章、奖旗等),(3)升级。
  (十七)本大纲自一九三三年“五卅”纪念颁布执行。
  (见《列宁青年》第2卷第5期 1933年8月25日出版)
  *此文时间是“斗争纲领”和“组织大纲”颁布执行的日期。


(1933年5月30日)

http://www.ccyl.org.cn/695/gqt_tuanshi/gqt_ghlc/his_wx/his_wx_1932_1941/200704/t20070423_22476.htm
发表于 2011-2-16 19: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猜你这个是百度咱论坛名字搜出来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2-16 19: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因为感觉满洲青年还是很有觉悟的,就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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